以F-6-1身份正常婚姻生活后,因韩国配偶离家、暴力等非本人责任事由离婚的,可申请婚姻中断者(F-6-3)首次居留延期,批准期限为以F-6-3身份1年范围内。材料以载明离婚事实的婚姻关系证明书(详细)、离婚相关诉讼材料和归责事由证明材料为主;即使外国人有责任,若抚养韩国配偶的父母或家人,另有核实事实关系和抚养证明材料的特别规定。
要点摘要
- 对象:因非本人责任事由(国民离家、暴力等)离婚的F-6-1居留者
- 核心材料:载明离婚事实的婚姻关系证明书(详细)、离婚相关诉讼材料、归责事由证明材料
- 归责证明示例:家出申报书、暴力医院诊断书、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女性团体确认书、4亲等以内亲属确认书、统(班)长确认书
- 批准:以F-6-3身份1年范围内
1. 离婚后就不能居留吗?
手册为婚姻中断者(死亡·失踪·离婚)设有F-6-3居留许可途径。离婚情形下,“因非本人责任事由”离婚者属于首次居留延期对象。
2. 谁是对象?
以韩国人配偶(F-6-1)身份在国内与国民处于正常婚姻生活,因国民离家、暴力等非本人责任事由离婚的人。
3. 需要哪些材料?
- 申请书(第34号表格)、护照及外国人登记证、手续费
- 载明离婚事实的婚姻关系证明书(详细)
- 离婚相关诉讼材料(离婚判决书、调解笔录、和解劝告决定书、协议离婚理由书等)
- 归责事由证明材料
- (夫妻有子女时)子女名义的家族关系证明书
- 外国人职业申报书、居住地证明
- 其他审查所需材料
4. 如何证明归责事由?
需要客观材料证明婚姻主要因韩国配偶的责任而中断。示例有:韩国配偶的家出申报书、因配偶暴力等出具的医院诊断书、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公认的女性相关团体确认书、韩国配偶4亲等以内亲属的确认书,以及婚姻关系中断时居住地统(班)长的确认书等。
5. 外国人有责任就不可能吗?
手册另有特别规定:即使是外国人责任导致离婚,若其抚养韩国配偶的父母或家人,在核实事实关系和抚养证明材料后,可以F-6-3身份在1年范围内批准居留。
6. 常见问题
- 只提交诉讼材料,证明归责的材料不足
- 协议离婚材料较少,理由书难以构成
- 材料日期与婚姻关系中断时间不符
7. 비전행정사사무소(Vision Administrative Office)可以协助什么?
协助核对材料清单与归责证明材料的构成,指导申请书填写与提交流程。不代理诉讼·审判(超出行政士业务范围)。
常见问题
离婚后能以F-6-3居留吗?
因非本人责任事由离婚的,属于婚姻中断者(F-6-3)首次延期对象,批准期限为1年范围内。
归责证明可以提交什么?
示例有家出申报书、暴力医院诊断书、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女性团体确认书、4亲等以内亲属确认书、统(班)长确认书等。
协议离婚可以吗?
离婚相关材料中包含协议离婚理由书。能否获批取决于审查的理由与证明材料。
如果是我的责任离婚就没有办法吗?
即使是外国人责任,若抚养韩国配偶的父母或家人,另有核实事实关系和抚养证明材料的特别规定。
有子女时增加哪些材料?
夫妻有子女时,需提交子女名义的家族关系证明书。
相关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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