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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资格与外国人登录2026-10-28

以其他居留资格抚养韩国籍子女?变更为子女抚养(F-6-2)居留资格的要件与材料

以其他居留资格抚养韩国籍子女?变更为子女抚养(F-6-2)居留资格的要件与材料

以结婚移民(F-6)以外的其他居留资格在韩国居留,并在韩国抚养与韩国国民婚姻关系(含事实上的婚姻关系)所生未成年子女的父亲或母亲,可申请将居留资格变更为子女抚养(F-6-2)。变更时许可期限为1年,提交材料以证明亲子关系和实际抚养事实的材料为主。

要点摘要

  • 对象:以F-6以外的居留资格居留,并在韩国抚养与韩国国民婚姻关系(含事实婚)所生未成年子女的父亲或母亲
  • 许可期限:1年
  • 核心材料:亲子关系证明(出生证明、基因检测确认材料)、子女抚养证明(抚养权相关判决书、登记有子女的居民登记誊本、亲属或统(班)长确认书等)
  • 婚姻因离婚、死亡、失踪等结束的,须一并提交证明该事由的材料
  • 犯罪经历证明书和健康诊断书:曾提交过且没有在海外连续居留6个月以上的,免于提交

1. 子女抚养(F-6-2)是什么样的居留资格?

在结婚移民(F-6)的细分代码中,F-6-2适用于婚姻关系中断后,在韩国抚养或准备抚养与韩国国民婚姻关系(含事实上的婚姻关系)所生未成年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以结婚移民(F-6)资格一次可给予的居留期限上限为3年。

2. 谁可以申请变更居留资格?

以结婚移民(F-6)以外的居留资格居留的外国人,且是在韩国抚养与韩国国民婚姻关系(含事实上的婚姻关系)所生未成年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例如,以其他居留资格居留、在关系结束后亲自抚养与韩国人所生子女的,可以考虑这一程序。

3. 事实婚关系中出生的子女也适用吗?

可能适用,因为对象要件包含事实上的婚姻关系。但事实婚须主观上有结婚意思,客观上从社会通念的家庭秩序角度看存在可认定为夫妻共同生活的实体才成立。没有结婚意思的单纯同居,或无法受法律保护的重婚性事实婚关系,不被视为事实婚。

4. 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 申请书、护照、外国人登录证(持有者)、标准规格照片1张、手续费
  • 子女为韩国国民时,子女名义的基本证明书·家族关系证明书
  • 家族(亲子)关系证明材料:出生证明、基因检测确认材料
  • 子女抚养证明材料:判决书等(抚养权相关)、登记有子女的居民登记誊本、子女5亲等以内韩国亲属(父或母)或住所地统(班)长的确认书等
  • 婚姻中断者(离婚、死亡、失踪等)提交证明该事由的材料(仅限相关者)
  • 犯罪经历证明书及健康诊断书(已提交过且没有在海外连续居留6个月以上的,免于提交)
  • 其他审查所需材料

5. 获准后可以居留多久?

变更居留资格时许可期限为1年。之后以子女抚养(F-6-2)资格申请延长居留期限的,在3年范围内许可;延期时须提交学费收据、子女医疗费收据等证明仍在持续抚养子女的材料。

6. 常见问题

  • 出生证明能显示亲子关系,但缺少实际抚养的材料
  • 主张事实婚,却没有能显示夫妻共同生活实体的材料
  • 以为已提交过犯罪经历证明书,但此后在海外连续居留了6个月以上,需要重新准备
  • 漏交证明离婚、死亡、失踪事由的材料

7. 비전행정사사무소(Vision Administrative Office)可以协助什么?

确认您目前的居留资格和子女抚养情况,检查是否属于F-6-2变更对象,并指导亲子关系与抚养证明材料的组成以及申请书填写与提交流程。不代理有关抚养权·亲权的家庭法院程序等诉讼·审判(超出行政士业务范围)。

常见问题

不是F-6-1而是其他居留资格,也能变更为F-6-2吗?

以结婚移民(F-6)以外的居留资格居留,并在韩国抚养与韩国国民婚姻关系(含事实婚)所生未成年子女的,属于可申请变更的对象。

亲子关系用什么证明?

用出生证明或基因检测确认材料证明。子女为韩国国民时,还需一并提交子女名义的基本证明书·家族关系证明书。

如何证明正在抚养子女?

可用抚养权相关判决书、登记有子女的居民登记誊本、子女5亲等以内韩国亲属或住所地统(班)长的确认书等证明。

犯罪经历证明书和健康诊断书必须重新提交吗?

曾提交过且没有在海外连续居留6个月以上的,免于提交。

变更的许可期限是多久?

1年。之后F-6-2延期在3年范围内许可。

相关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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