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韩国结婚签证(F-6-1)居留期间,与配偶分居,或离婚诉讼进行中(含准备中、追完上诉中),或配偶失踪但尚未被家庭法院宣告失踪的,属于可获居留期间延长许可的对象。除常规延期材料外,还须提交证明分居、离婚诉讼或失踪的材料,周末夫妻不视为分居。
要点摘要
- 延期对象:分居中/离婚诉讼进行·准备·追完上诉中/配偶失踪(宣告失踪前)
- 分居指保持形式上的婚姻关系但长期不在一起生活,周末夫妻不属于分居
- 共同材料:申请书、护照·外国人登记证、手续费、婚姻关系证明书(详细)·居民登记誊本、外国人职业申报书、居住地证明
- 按情形的证明:离家出走报案书、诊断书、庇护设施入住确认书等/起诉证明等/失踪宣告审判申请书等
1. 这种延期针对什么情形?
针对持F-6-1居留、但婚姻关系不正常的人的居留期间延长许可:分居、离婚诉讼进行中、配偶失踪。
2. 谁是对象?
- 与配偶分居中的人
- 与配偶的离婚诉讼进行中的人(含准备诉讼中、追完上诉中)
- 配偶失踪但尚未被家庭法院宣告失踪的人
分居指保持形式上的婚姻关系但夫妻长期不在一起生活,周末夫妻不属于分居。
3. 共同要交哪些材料?
- 申请书(附表第34号格式)、护照及外国人登记证、手续费
- 韩国配偶的婚姻关系证明书(详细)及居民登记誊本
- 夫妻之间有出生的子女时,以子女名义的家庭关系证明书
- 外国人职业申报书
- 居住地证明(租赁合同、住宿提供确认书等)
4. 各情形分别证明什么?
- 分居:韩国配偶的离家出走报案书、伤害相关诊断书或证据照片、家庭暴力相关庇护设施入住确认书、刑事判决书、周围人确认书、认可的妇女团体确认书等(配偶被关押时,配偶的在押证明书为必交)
- 离婚诉讼:起诉证明等离婚诉讼相关材料
- 失踪:家庭法院受理的失踪宣告审判申请书、失踪报案书、周围人确认书或认可的妇女团体确认书等
5. 婚姻完全终结后怎么办?
婚姻关系断绝(死亡、失踪、离婚等)时,另有婚姻断绝者(F-6-3)居留资格变更许可等程序,需按理由和时点另行研究。本文的延期以婚姻尚未完全终结为前提。
6. 常见问题
- 主张分居,却没有能证明长期分开的客观材料
- 离婚诉讼材料与居留期满日的时间不匹配
- 把周末夫妻的状态说成分居
7. 비전행정사사무소(Vision Administrative Office)可以协助什么?
我们审查是否符合对象事由,并整理证明材料清单与提交顺序。我们不代理离婚诉讼本身,也不承办诉讼或出庭代理(超出行政士业务范围)。
官方依据
“分居指保持形式上的婚姻关系但长期不在一起生活,周末夫妻不属于分居”——法务部居留业务指南·结婚移民(F-6)·分居·离婚诉讼·配偶失踪时的居留期间延长许可(F-6-1)(据韩文原文概述)
“①与配偶分居中的人 ②与配偶的离婚诉讼进行中的人 ③配偶失踪但尚未被家庭法院宣告失踪的人”
依据:韩国法务部《按居留资格划分的居留业务指南》(截至2026年9月)。实际审查由出入境·外国人管理部门决定,可能要求补充材料,无法承诺任何结果。
常见问题
分居了可以延长居留期间吗?
持F-6-1居留且与配偶分居的人属于延期许可对象,需一并提交证明分居的材料。
周末夫妻算分居吗?
指南明确写明周末夫妻不属于分居。
我在准备离婚诉讼,算对象吗?
准备离婚诉讼的人和追完上诉中的人也包括在内。
配偶失踪了怎么办?
在家庭法院宣告失踪之前属于延期对象,提交法院受理的申请书、失踪报案书、周围人确认书等。
配偶被关押需要什么材料?
配偶的在押证明书为必交,并一并准备4亲等以内家人的确认书等。
相关指南
咨询
비전행정사사무소 (Vision Administrative Office)是协助准备材料并向行政机关提交的行政士事务所。费用因个案而异,咨询时说明。电话 02-363-2251 · 咨询:https://f6visa.com/zh/contact
